一、名稱:「英雄聯盟」電競爭霸賽

二、分項計畫執行編號:A-2-17

三、依據:107-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,子計畫A-2:養成創新創業及經營的管理菁英,培訓電競人才參與「電子競技比賽」。

四、目的:有鑑於遊戲產業之蓬勃發展,電競比賽有助於國內電競人才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之培養。期望透過本次競賽活動之舉辦,活絡校園社團及相關電競技能之培養,除增進區域校園間的合作與師生交流的機會,亦藉由競賽發掘具潛力的新秀,藉由區域興趣聯盟的合作,促進遊戲與電競產業的共同發展。

五、時間:11055()

六、地點:修平科技大學 (E棟四樓E0405教室;E0402電競教室)

七、參加對象與人數:管理學院學生,預計 40 人。

八、活動內容設計/競賽內容/競賽時程:

    1. 競賽項目:英雄聯盟。

2.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自110/4/26止。

3. 競賽方式:現場賽採單敗淘汰制,每一賽場以單局決定勝負。

4. 參加對象與資格:管理學院學生,採取個人賽。

5. 報名方式:網路報名,名額8組。

九、賽事規則:

1. 嚴禁使用外掛程式,如經舉報查獲屬實,並取消參賽資格。

2. 競賽模式:電競模式。

3. 競賽地圖:召喚峽谷。

4. 競賽帳號:所有比賽選手均使用個人帳號。

 5. 場次競賽勝負:每場次競賽採單局賽制,單局以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者 獲得勝利。

 6. 主辦單位不會公佈各參賽隊伍的選手名單,選手名單報名後不得再更改。若參賽隊伍參賽人數不足五名,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,不得臨時遞補選手。

7. 參賽隊伍未能即時到場,主辦單位將取消該隊伍之該場參賽資格。

 8. 參賽選手應保持運動家的精神,蓄意或試圖違反下列選手行為規範,主辦單位將取消該選手之參賽資格。

(1) 公佈對戰名單、使用任何外掛程式(如開啟全地圖)、濫用軟體漏洞故意製造斷線、或使用不符合競賽規則的遊戲設定。

(2) 競賽進行中刻意製造干擾競賽之行為:如非必要的聊天、發送挑釁用語、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、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。

(3) 參賽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、不正當比賽、同謀比賽、或操作比賽。

9. 斷線處理:

(1) 中離或故意斷線:在裁判的判斷下,認為因選手的動作導致遊戲斷線,則判定該選手所屬隊伍失敗。

(2) 如在對戰開始三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,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重賽。

(3) 比賽開始三分鐘後發生當機狀況,比賽照常進行。請當機選手儘快回復連線,回到遊戲中。

(4) 選手故意離開遊戲,比賽照常進行。

10. 其他事項

(1)參賽選手需於比賽開始前10分鐘至比賽現場檢錄、測試電腦。。

(2) 如隊伍遲到10分鐘,主辦單位有權判定遲到隊伍為棄權。

(3) 報到時請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。

(4) 為公平原則,競賽一律採用主辦單位場地之設備,包含主機、耳機、麥克風、滑鼠墊、鍵盤、及滑鼠等,選手請勿自行攜帶更換。

(5) 賽事執行單位得動態調整場次競賽之場地及時間,以利賽事順利進行,並保留對本次賽事規章的增加/刪減條文權力以及最終解釋權及補充此份賽事規章的權力。

獎勵辦法:

    ()第一名:頒發禮券5,000元及獎狀。

    ()第二名:頒發禮券4,200元及獎狀。

    ()第三名:頒發禮券3,100元及獎狀。

十、預期成效:

(一)透過競賽活動激發學生潛能,並提升學生對電競遊戲設計的學習興趣。

    ()培養學生增加實戰經驗。

    ()促進增廣學生電競產業規劃視野。

()預期參與共 8 (40)數參賽,預計得獎 3 組數。

 

十一、活動聯絡人:資訊管理系張兆村 (04-24961100 3199)

備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