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名稱:2019「金隼盃」高中職電競爭霸賽

二、分項計畫執行編號:E-4-4

三、依據:107-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,子計畫E-4辦學資訊透明公開,學習環境友善共享辦理,指標項目為協助上游高中職師生辦理研習營、參訪、座談等活動場次。

四、目的:有鑑於遊戲產業之蓬勃發展,電競比賽有助於國內電競人才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之培養。期望透過本次競賽活動之舉辦,活絡中部地區各高中職校園社團及相關電競技能之培養,除增進區域校園間的合作與師生交流的機會,亦藉由競賽發掘具潛力的新秀,藉由區域興趣聯盟的合作,促進遊戲與電競產業的共同發展。

五、時間:108128()29()

六、地點:修平科技大學電子競技館(E棟四樓402教室)

七、參加對象與人數:國內中部地區各高中職在學學生,預計 160 人。

八、活動內容設計/競賽內容/競賽時程:

    1. 競賽項目:英雄聯盟。

2.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自108/1/20止。

3. 競賽方式:現場賽(55團隊競賽)

4. 參加對象與資格:國內中部地區各高中職在學學生,每隊選手人數5~8名,指導老師1~2名,每校限至多兩隊報名參與競賽。選手不可重複報名參賽,隊名及選手帳號不得使用不雅文字,此外,參賽者不可為職業選手及ECS選手。

5. 報名方式:網路報名,限定名額20隊,額滿不再受理報名。

6. 賽事預劃行程:

活動內容與行程表

日期

時間

108128()

0830~0900

選手報到、賽程抽籤及競賽場地測試

0900~0930

開幕式(校長及指導單位來賓致詞)

初賽

場地A

場地B

0930~1020

場次A-1

場次B-1

1030~1120

場次A-2

場次B-2

1130~1220

場次A-3

場次B-3

1230~1320

午餐(休息)

場次A-4

場次B-4

1330~1420

場次A-5

場次B-5

複賽

場地A

場地B

1430~1520

場次A-6

場次B-6

1530~1620

場次A-7

場次B-7

 

當日賽程結束

 

日期

時間

108129()

複賽

場地A

場地B

0900~0950

場次A-8

場次B-8

1000~1050

場次A-9

場次B-9

1100~1150

場次A-10

場次B-10

決賽

場地A

1200~1250

午餐(休息)

場次A-11

1300~1350

場次A-12

1400~1450

場次A-13

1500~1550

場次A-14

1600~1620

頒獎及合照

1620

賦歸

 

九、評分標準:(需有評分項目與配分比)

1. 嚴禁使用外掛程式,如經舉報查獲屬實,並取消參賽資格

2. 賽模式 : 電競模式

3. 賽地圖 : 召喚峽谷

4. 賽帳號 : 所有比賽選手均使用個人帳號。

5. 場次賽勝負 : 每場次競賽採單局賽制,單局以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者獲得勝利。

6. 主辦單位不會公佈各參賽隊伍的選手名單,選手名單報名後不得再更改若參賽隊伍參賽人數不足五名,則該隊將喪失比賽資格,不得臨時遞補選手。

7. 參賽隊伍未能即時到場,主辦單位將取消該隊伍之該場參賽資格。

8. 參賽選手應保持運動家的精神,蓄意或試圖違反下列選手行為規範,主辦單位將取消該選手之參賽資格。

(1) 公佈對戰名單、使用任何外掛程式(如開啟全地圖)、濫用軟體漏洞故意製造斷線、或使用不符合競賽規則的遊戲設定。

(2) 競賽進行中刻意製造干擾競賽之行為: 如非必要的聊天、發送挑釁用語、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、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。

(3) 參賽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、不正當比賽、同謀比賽、或操作比賽。

9. 斷線處理 :

(1) 中離或故意斷線:在裁判的判斷下,認為因選手的動作導致遊戲斷線,則判定該選手所屬隊伍失敗。

(2) 如在對戰開始三分鐘內未發生首殺且雙方選手有一人產生斷線狀況,則由主辦單位決定是否重賽。

(3) 比賽開始三分鐘後發生當機狀況,比賽照常進行。請當機選手儘快回復連線,回到遊戲中。

(4) 選手故意離開遊戲,比賽照常進行。

10. 其他事項

(1) 參賽隊伍抽籤時,若遇初賽對手為同校對伍,須重新抽籤決定。

(2) 參賽選手需於比賽開始前10分鐘至比賽現場檢錄、測試電腦。

(3) 如隊伍遲到10分鐘,主辦單位有權判定遲到隊伍為棄權。

(4) 報到時請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。

(5) 為公平原則,競賽一律採用主辦單位場地之設備,包含主機、耳機、麥克風、滑鼠墊、鍵盤、及滑鼠等,選手請勿自行攜帶更換。

(6) 主辦單位得動態調整場次競賽之場地及時間,以利賽事順利進行,並保留對本次賽事規章的增加/刪減條文權力以及最終解釋權及補充此份賽事規章的權力。

十、獎勵辦法:

    ()第一名:頒發獎盃及獎狀。

    ()第二名:頒發獎盃及獎狀。

    ()第三名:頒發獎盃及獎狀。

    ()優勝(兩場勝績):若干名,頒發獎狀。

()佳作(一場勝績):若干名,頒發獎狀。

()金隼盃盟主:獎杯乙座,獲年度冠軍之學校可保存盟主獎杯一年(隔年競賽時歸還大會),同校連獲三年冠軍,得永久保存盟主獎盃。

十一、預期成效:

(一)透過競賽活動激發學生潛能,並提升學生對電競遊戲設計的學習興趣。

    ()培養學生團隊合作與增加實戰經驗。

    ()促進科技校院與高中職端連結,增廣高中職端學生生涯規劃視野。

()預期高中職參與共 20 隊伍 160 人數參賽,預計得獎 120 人數。

 

十二、主辦單位:修平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

      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、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、及華碩ROG校園電競聯盟。

十三、活動聯絡人:資訊管理系 簡士展 (04-24961100 3199)

備註:(其它與活動相關事項之補充)